学校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绩效管理改革,提升我校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学校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预算项目的针对性和前瞻性,促进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结合学校实际,对我校2018年校内支出计划编制事项进行布置安排。
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编制主体
校内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
二、编制时间
2017年11月22日-12月8日
三、编制内容
校内支出计划的编制内容主要包括校内各单位的一般支出和专用支出,其中一般支出是指各部门日常发生的办公经费及业务费等;专用支出是指各部门完成部门特定职能工作任务而设立的项目。
(一)一般支出一般支出指用于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的支出,资金按照各部门上报教职工人数和学生人数由财务处分类测算。主要包含业务费、差旅费、各院系学生活动费、教师培养费等。
(二)专用支出专用支出指为完成部门特定职能工作任务,资金由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工作需求据实申报。
四、编制要求和说明
1.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收支计划的编制工作。
2.收支计划编制要完整、详细、科学、可操作。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予安排预算。
3.请各部门安排专门人员认真编制填写。基本信息表填写个部门教职工人数、学生人数;专用支出预算表填写现有专用支出计划,支出计划须细化支出明细。
4.专用支出项目数量在现有基础上可增加或者减少,若需增加专用支出项目须提供必需增加项目的支撑材料,如正式文件、办公会会议记录等。
五、报送要求
按照学校预算管理工作安排,请各部门与12月8日前完整预算编制工作,将基本信息表和专用支出预算表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到财务处会计科,相关电子档请发送会计科郭庭伟OA.
联系人:郭庭伟 联系电话:0371-62506866 13838114647
财务处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