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将在2021年6月30号24点截止。接税务机关通知,我校部分教职工尚未按要求进行年度汇算。请各位老师自行确认,并在6月30号24点之前务必完成年度汇算。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请全体教职员工高度重视,依法申报,依法纳税。超期仍未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操作指引见附件。
财务处
2021年5月19日
上一条:关于缴纳2021-2022学年学宿费及重修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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