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细则的通知
各学院:
一、退费细则
1.各类毕业生应退住宿费直接退至学生银行卡中。
2.非毕业生应退住宿费,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直接冲抵2020-2021学年住宿费。
3.各学院自行下载《学生应退住宿费信息统计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填报核对返校学生信息,并确认学生本学期在校住宿天数以及退费金额等信息。
4.各学院打印《学生应退住宿费信息统计表》纸质版,经办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学生处以及研究生处,学生处以及研究生处汇总核对后报送财务处。
5.研究生及中原彼得堡航空学院本科生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其他本专科学生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0元。
二、注意事项
为确保退费及时、准确,请各学院认真核对学生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建设银行银行卡号等信息,确保无误。如有问题请咨询财务处会计核算科曹阳(电话:0371-62506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