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销流程图
二、报销步骤及注意事项
1. 业务经办人办理相关业务前首先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
2.业务经办人办理业务,并同时取得证明业务发生的相关票据;
注意事项:
①从外单位取得的税务发票须印有税务监制章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②从外单位取得的财政收据须印有财政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③发票抬头必须为:中原工学院。其余发票抬头(如“中原工学院**学院”、“河南省中原工学院”、“郑州市中原工学院”等)均不能报销;
④票据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挖补,内容填写有错误或金额大小写不一致的,必须由出票单位重开;
⑤经办人对票据的真伪负责,报销时需在票据上签字确认;
⑥租车费不含出租车票;
⑦报销票据的有效时间原则上为出差结束后三个月内;
⑧发票内容如实填写,单位为“一批或一套”需提供开票系统机打清单,清单上加盖开据单位财务专用章;
⑨公务卡报销需提供刷卡小票和《公务卡刷卡明细单》;
3.网上下载A4版票据粘贴单,按照规定将上述票据粘贴在票据粘贴单上,粘贴完毕后在经办人处签名;
票据粘贴方法:
①发票或原始单据从右到左,先小张后大张粘贴。粘贴时请切勿使用双面胶。
②粘贴的票据与粘贴单上下、左右对齐,不可超过贴贴单上下及左右边界,每张票据约错开1厘米左右的距离,票据呈鱼鳞状分布。
③每张粘贴单粘贴票据10-15张左右(餐费和车费可适当增加到15-20张),粘贴发票或原始单据总的要求是分类粘贴,粘贴单整齐、平整、均匀。
④当遇到发票面积较大,超过粘贴单上下限或左右限,则以可见发票内容明细的情况下以粘贴单的上下右边为基准,超出部分,请将超出粘贴单的部分折叠好。
4.业务经办人根据审批人授权,登录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点击进入日常报销子系统,按照系统操作说明填列经费使用相关信息;填列完毕,打印报销单,由审批人签字;
注意事项:
①对公转账需提供银行行号。
②非公务卡报销需提供校内职工工商银行卡号。
5.报销人携带已经填列完整并审批签字后的《中原工学院原始票据粘贴单》、《中原工学院报销审批单》到财务处服务大厅(行政楼102室)办理报销手续。
注意事项:
①若报销手续齐全、票据粘贴正确,审核通过,则报销程序结束;
②若报销手续不全、票据粘贴不符合规范,需要报销人补办手续、重新粘贴直至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