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去世教职员工住房公积金领取流程的通知
学校全体教职员工:
按照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要求,去世的教职员工,由学校代为提取住房公积金,然后由家属到学校领取。去世教职员工家属应携带故去教职员工的身份证、死亡证明、家属身份证、家属工商银行借记卡、户口本或派出所出据的关系证明(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财务处协助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待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款项转入学校工商银行基本账户后,家属可办理领款手续。领款人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排位靠前领款人不在世,应按领款人顺序后延。款项只能由一位家属领取,领款后由于分配产生的经济纠纷,一概与学校无关。
特此通知。
中原工学院财务处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