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中共中原工学院委员会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中原工学院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工党〔2019〕14号)的整改要求及学校财务工作安排,现通知各部门于4月15日起开展新一轮职工借款清理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1.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间办理的借款业务,于业务完成后尽快到财务处办理核销及还款手续。
2.2019年1月1日前办理的借款业务,尽快到财务处办理核销及还款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清理借款的,借款人须于2019年4月28日前出具书面报告,说明借款用途、无法及时报销原因,并承诺还款具体时间,书面报告由借款人签字确认,所在部门(项目)负责人审核确认并签字后报送财务处。
3.请各部门及时传达本通知,督促本部门教工及时清理借款。各借款人对借款清理负直接责任,各部门(项目)负责人对借款清理负领导责任。
4.教工可从财务系统中查询本人借款信息,本人借款信息查询详见附件。
5.未按要求办理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财务处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