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2020年国产设备购置业务
相关财务事项的通知
为规范我校设备购置的财务管理工作,学校各部门及项目团队在2019年、2020年采购设备时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采购设备时,同等条件下应尽量采购国产设备。
2、采购的国产设备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记账联和抵扣联),发票中填列的设备名称应符合附件1中规定的四大类设备(具体设备清单详见附件1,学校开票转账信息见附件2)。
国资处在进行招标时可让投标单位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在标书上说明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购置国产仪器设备报账时需提供两份固定资产入库单,入库单中固定资产使用方向一栏一律填写“教学”或“科研”,免税栏目填写“否”。
4、购置国产仪器设备报账时需提供国产仪器设备采购合同原件两份。
财务处
2019年11月27日
附件1:
科技开发、科学研究和教学设备清单
科技开发、科学研究和教学设备,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为科学研究、教学和科技开发提供必要条件的实验设备、装置和器械(不包括中试设备)。具体包括以下四类:
一、实验环境方面
(一)教学实验仪器及装置;
(二)教学示教、演示仪器及装置;
(三)超净设备(如换气、灭菌、纯水、净化设备等);
(四)特殊实验环境设备(如超低温、超高温、高压、低压、强腐蚀设备等);
(五)特殊电源、光源设备;
(六)清洗循环设备;
(七)恒温设备(如水浴、恒温箱、灭菌仪等);
(八)小型粉碎、研磨制备设备。
二、样品制备设备和装置
(一)特种泵类(如分子泵、离子泵、真空泵、蠕动泵、蜗轮泵、干泵等);
(二)培养设备(如培养箱、发酵罐等);
(三)微量取样设备(如取样器、精密天平等);
(四)分离、纯化、浓缩设备(如离心机、层析、色谱、萃取、结晶设备、旋转蒸发器等);
(五)气体、液体、固体混合设备(如旋涡混合器等);
(六)制气设备、气体压缩设备;
(七)专用制样设备(如切片机、压片机、镀膜机、减薄仪、抛光机等),实验用注射、挤出、造粒、膜压设备,实验室样品前处理设备。
三、实验室专用设备
(一)特殊照相和摄影设备(如水下、高空、高温、低温等);
(二)科研飞机、船舶用关键设备;
(三)特种数据记录设备(如大幅面扫描仪、大幅面绘图仪、磁带机、光盘机等);
(四)材料科学专用设备(如干胶仪、特种坩埚、陶瓷、图形转换设备、制版用干板、特种等离子体源、离子源、外延炉、扩散炉、溅射仪、离子刻蚀机,材料实验机等),可靠性试验设备,微电子加工设备,通信模拟仿真设备,通信环境试验设备;
(五)小型熔炼设备(如真空、粉末、电渣等),特殊焊接设备;
(六)小型染整、纺丝试验专用设备;
(七)电生理设备。
四、计算机工作站,中型、大型计算机。
附件2:
中原工学院开票转账基本信息
开户名称:中原工学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原税务登记证号):
12410000415803956B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路41号
电 话:0371-6250688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郑州市建设路支行
账 号:1702020509014430296
行 号:10249100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