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长期封存未销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通知
各部门:
学校财务处收到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清理长期封存未销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函》,要求单位清理长期封存未销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我校共涉及205名职工(含离职、死亡)公积金账户长期封存未销户,请相关职工于5月15日之前按要求办理销户提取。
提取方式:
1、若职工已签约联名卡,可自行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自助办理。业务提交后,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将自动划转至职工的联名卡中。
2、若职工未签约联名卡,可致电中心客服热线65908401,告知工作人员身份证号、建设银行一类卡号进行签约后,即可自助办理。
3、针对死亡人员未销户的情况,请职工亲属携带职工死亡证明原件,遗产继承公证书原件,继承人身份证原件,继承人建设银行一类卡,加盖单位印鉴章的《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河南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销户。死亡职工的家属也可申请由学校代办销户,家属需将职工死亡证明原件、家属身份证、家属工商银行借记卡、户口本或派出所出据的关系证明(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于5月10日前交到学校财务处行政楼103室( 电话: 62506169高老师),由财务经办人员代为办理各项手续。
上述三种方式业务办理成功后,请职工本人或家属将回执发送至河南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邮箱(szgjjsjzg@126.com)。
请大家看到本通知后,相互转告,提醒相关人员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
财务处
2020年4月28日